2021年第十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9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52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1年714日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考核合格人员:

汪淏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李逸明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肖则琰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李央央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王泽南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周芷伊    浙江邦律师事务所  

黄芳芳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方子颀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杨鲁超     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

李金金     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1年719—2021年723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9189972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上午至中兴路74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窗口办理考核通过手续,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可直接至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办理执业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1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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