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波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597打印本页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律协各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司法局党委同意,决定于2021年7月24-25日召开宁波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7月24日至25日,会期1天半。
报到时间:7月24日上午8:00-9:00。
二、会议地点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江北区慈城镇慈水东街328号)。
报到地点:市委党校3号楼一楼大厅。自驾出行请从党校西门、南门进入,公交、地铁出行请从党校北门进入(距地铁4号线官山河站A出口约500米)。
三、参会人员
1.宁波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宁波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包括市司法局、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律工科科长,市律协历任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非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第八届理事、监事等代表;
3.有关领导、嘉宾。
四、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通过《宁波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通过《宁波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费(经费)收支报告》;
3.听取并审议通过《宁波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宁波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选举产生宁波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副监事长、监事长。
5.其他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1.请市律协各分会(联络组)、市属所高度重视律协换届选举工作,及时通知、组织本地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并于7月15日(周四)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汇总发送至市律协指定邮箱。“两公”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代表由市律协秘书处负责通知。
2.请各位代表根据宁波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日程安排(附件2),提前安排好工作,如期参加会议。考虑到机场高架早高峰堵车严重等因素,请务必合理计划好出行时间,按报到时间准时到达。
3.根据市委党校疫情期间管理要求,会议期间全程封闭式管理,禁止外出,本次会议所有参会人员均须住宿(请自带毛巾、洗漱用品),私自外出第二天按市委党校要求一律不准进校,请各位代表自觉遵守。
4.参会人员着正装出席,按座位表就坐。严格遵守市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饮酒,不得大声喧哗,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5.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党校主动出示健康码;参会前14天有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向市律协秘书处报备。
6.党校内有文体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向参会人员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为14:00-21:30,参会人员可在非会议时间合理使用。
联系人:吴存波,印剑萍,杨琦
联系电话:87296866,89189972,87820958
邮 箱:294729863@qq.com
宁波市司法局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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