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4名律师分获省、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1-02-0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503打印本页


为选树模范,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律师更好地传播法律知识,经评选,省律协决定对在《民法典》宣讲中表现突出的58人授予“浙江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其中我市6名律师当选。市律协在各分会(联络组)和各市属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基础上,决定授予18名律师“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浙江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杜 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单 莹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王 琦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

李 强  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

余旭斌  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

张西平  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吕甲木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周群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曾  军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卜未鸣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刘建国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章宇文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章卫光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刘  庆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邓旭东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王 榕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王  琦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徐成科  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

彭  辉  浙江鑫目(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石剑平  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陈锦倩  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

宓丽文  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高方军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杨建员  浙江知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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