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0-10-10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浏览次数:2695打印本页


9月27日下午,由宁波市律师协会主办、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CIDIPP)共同承办的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宁波五一广场西楼2楼多功能厅成功举办。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伟君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张炳生教授、知产宝高级副总裁应向健先生、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宋妍女士、宁波大学蒋万来副教授、浙江万里学院赵春兰教授,市律协秘书长吴存波,市律协常务理事王均伟律师等嘉宾,以及报名参会的100多名律师、企业法务、宁波大学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和主旨演讲由市律协知产委副主任葛红斌律师主持。

吴存波秘书长致开幕辞,他代表市律师协会感谢各专家学者以及现场参会人员莅临研讨交流,希望与会嘉宾、学者、实务人员能以此为契机,加深对于知识产权最新法规的理解,深入研究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疑点,提高理论与实务水平。

Part1:主旨演讲

张伟君教授做题为《产品形状的著作权保护》的主旨演讲。张教授紧密结合域外立法、司法实践、学术理论等涉及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产品形状著作权问题进行论述,尤以德国法、法国法为例,阐释当中法理,同时他立足于本国司法实践与众多典型案例,提出了一系列涉及司法实践的难点与疑点,引发现场参会人员深思。


Part2:与谈环节

与谈环节由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万来主持。张炳生教授、宋妍庭长、应向健总经理共同围绕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紧密结合最新司法实务与立法动态,阐述各自研究成果与相应看法。与谈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工作与学习研究中遇到的产品形状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各位嘉宾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研讨会让现场参会人员认识到涉及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两大核心问题,即实用性与艺术性,但如何区分实用艺术品和美术作品、如何分离实用性与艺术性是其中的难点。相信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可以进一步激发学者与实务人士的研究兴趣,有助于提高司法实践的实务能力。


来源:市律师协会知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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